本网讯 3月7日,一名旅客因自己晚到机场而误机,在机场谩骂工作人员,损坏机场物品而被南昌机场公安局拘留,成为该局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3月1日实施以来适用新法处以行政拘留的第一人。
2006年3月7日,陕西籍旅客邓某欲搭乘东航MU5686次航班从南昌前往上海,飞机是上午10时25分从南昌昌北机场起飞去上海虹桥机场的,邓某于当日10时8分到达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此时值机柜台已经停办登机手续(按规定飞机起飞前30分钟停办登机手续),邓某找到东航候补窗口,要求为其办理登机手续被拒后,用手拍打柜台,继而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要求让其登机,在被告知飞机已经关了舱门,无法成行后情绪失控,抓起工作台上的键盘摔在地上,打翻了电脑,并抓起工作台上的物品砸向工作人员,不听值班民警劝阻,引起旅客围观,导致候补柜台工作无法进行。见此情景,机场派出所将其从现场强制带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民航南昌机场公安局对邓某做出了行政拘留五天的治安处罚决定。
旅客出门在外,误机、航班延误等等意外情况会经常碰到,因此,机场警方善意提醒广大旅客,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切勿意气用事,而应通过合法途径,运用自己的理性和智慧对待和解决问题,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承担不必要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