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民航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总局发明电[2008]526号)要求,江西监管办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以下主要计划。1、监管办将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督查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2、按照民航总局《民航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中确定的三个重要时段的时间节点制定监管办隐患排查具体方案,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列出整改计划,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 并加强监控;3、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系统和重点问题,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项档案,紧密跟踪各企事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4、对辖区有关企事业单位提出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对此工作要确定牵头单位和各项隐患治理责任人;5、加强治理工作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定期召开隐患排查情况分析会议,并及时向华东地区管理局报告辖区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确保排查治理工作起到较好效果。(张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