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贯彻落实民航总局《关于空运电池收运检查程序的通知》(总局发明电[2008]612号),华东地区管理局《关于加强对锂电池航空运输有关问题的通知》(华东局发明电[2008]280号)等文件精神,江西监管办近期专门向辖区各单位下发通知,就加强锂电池航空运输工作进行部署,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各单位应制定培训计划,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锂电池航空运输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1020-2007)、《电池收运检查程序》,做好相关的台帐和培训记录;二是要求各单位应对照上述规章标准的要求,严格地对本单位锂电池运输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各单位应对锂电池运输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严格执行文件的相关要求,对照规章标准的要求,完善工作程序,避免不安全事件的发生。江西监管办近期将对辖区各单位锂电池规章标准的学习宣贯及各项收运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