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记者王研)前段时间,云南一名东航飞行员郑志宏辞职遭遇航空公司巨额索赔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争议。14日,该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赔偿金额涉及的“培训费”成为争议焦点。14日,该案上诉双方先后就两个焦点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一是技术档案问题。郑志宏认为应立即将技术档案移交至西南管理局。航空公司方面则认为,飞行执照不应当移交,因为一审时郑志宏并未提出这一请求,按照不诉不告的原则,执照手续不应办理。二是赔偿金额问题。航空公司认为,1999年8月郑志宏由副驾驶成为机长,此前有1529.38个小时的“带飞”时间,应视作培训时间,按飞行成本平均值计算,共产生培训费用约527万元。郑志宏则认为,按规定培训必须在航空模拟器或空载飞机上进行,实际只有300多个小时的培训时间;1529.38个小时自己是在副驾驶的岗位上工作,执行航班飞行任务,公司也给自己发放了工资,应看作工作时间而非培训时间。“有人一辈子都是副驾驶,没成为机长,难道公司培训了他一辈子?”